3月11 日上午9时许,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204 国道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SUV 形迹可疑,遂将其拦截检查。停车后驾驶员“积极配合”,主动承认车辆未按规定审验并有违法未处理,驾驶员神情慌张,眼神飘忽不定。
民警对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在车后座发现一个黑色包裹,打开包裹后着实让人大吃一惊,包裹中竟然是一把黑色长枪。民警迅速控制驾驶员,并继续进行盘查。枪支重量十足,长约90公分,配备瞄准镜,高压气瓶等。执勤民警对枪支进行了初步查验,断定这是一把组装仿真气步枪,可发射4.5mm 铅弹。这枝枪是王某几年前从网上购买零件组装而成,当时共花费3500 元左右,自称赠送的10发铅弹打猎时已全部使用。民警依法对王某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又因非法携带枪支等违法行为,将其移交回里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陈爱福孔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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