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烟台市接连打出两大重拳。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烟台市近日印发《全市住建领域无拖欠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和《烟台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无拖欠示范行动,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推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紧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可直接从专用账户中划拨款项。(相关报道详见本报7日2版)
对于每到年节就在讨薪路上艰难行进的农民工兄弟来说,这一规定的出台不仅为他们带来了新希望,也给了他们更多可以依靠的制度保障。可以说,预储金制度,从源头上扼住了欠薪“咽喉”,让农民工的经济权益有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一直以来,农民工欠薪问题,都是社会的“老大难”问题。从问题形成的逻辑上看,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两方面的工作是关键:一是严控源头抓预防;二是问题出现后狠抓狠治。与此相对应,一是要强化有关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方面的行政责任,确保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的经济权益;二是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与责任人的惩处力度。
此次,烟台市印发《全市住建领域无拖欠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和《烟台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无拖欠示范行动,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推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当紧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时,可直接从专用账户中划拨款项。可以说,此次,烟台市从制度设计上,以“刚性”条款及强制执行力为手段,让农民工将自己的经济权益握在手中。特别是对于未执行相关规定的企业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公开曝光,停工整改,对其市场准入、招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等,也让用人单位不敢欠、不能欠。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只是为了农民工群体,更是一项社会工程、民生工程,展现的是一个城市的社会文明程度。法律与制度的“傍身”,让农民工对来年的工作与工资充满信心与期待,希望有关部门也要动真格,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当做“高压线”,严格按照法律与制度的规定办事,将“预储金制度”落到实处,让农民工不再为“薪”发愁。YMG记者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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