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给免费做了手术,让我又能重新站起来了。”福山区村民、饱受股骨头坏死困扰的赵新海激动地说。日前,慈善总会“爱心助行”髋关节置换救助项目在福山区人民医院启动,第一批来自各镇街的6名低保股骨头坏死患者在此进行术前体检,此次术前体检结束后,福山医院的医护人员将针对每个低保股骨头坏死患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尽快施行手术,帮助他们恢复行动和劳动能力,逐步摆脱贫困。“爱心助行”髋关节置换救助项目是福山区慈善总会联合福山区人民医院在2016年新设立的慈善救助项目,救助范围为福山区低保家庭适合进行髋关节置换的股骨头坏死患者。去年,福山区共为10名低保患者免费进行手术,拨付慈善救助金21.6万余元,“爱心助行”救助项目被授予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近五年来,市民政部门协调动员部门助力烟台市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社会民生保障的提升,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五年来,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等政策文件,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大幅度提高。在11个县市区出台的临时救助文件,使救助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出台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文件,乡镇(街道)建立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让救助时效性进一步提升。
在五保供养方面,争取上级下拨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2亿元,对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进行了新一轮调整,县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508元和290元提高到529元和316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7164元和4129元提高到7714元和4736元。市政府下发的《烟台市医疗救助办法》,制定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方案,做好开发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准备工作,低保、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为确保特殊群体的权益,烟台市将保障措施落实到每个细节。包括全面建立并落实城镇“三无”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特困老年人护理补贴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安排专项资金对SOS儿童村内部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不断强化对孩子们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在村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争取省级医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1870万元,已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97.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033人。
不仅如此,还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制度,累计发放保障资金7383万元,保障困难群众12.4万人。并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将患医保统筹大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其他城乡居民纳入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范围,累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12447人次,支出救助金215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体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同时,大力开展临时救助活动,累计救助困难群众8782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11万元。按照城市“三无”对象家庭、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等不同类别,为11647户城市困难居民家庭发放冬季采暖补助1400余万元。YMG记者尹琳通讯员王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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