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军华 通讯员 丁怀建)记者昨日从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一企业因使用的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未定期校验且逾期未整改,被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龙口市山海食品有限公司制冷机房内,储液器上的安全阀未进行定期校验,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两周后,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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