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龙口市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2019年度市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从中可见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常态。“白皮书”介绍了近五年市龙口法院行政审判总体情况和特点,解读了近五年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和特点分析,并就推进依法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
“民告官”案件
数量趋向平稳
2015年,龙口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4件,2016年71件,2017年76件,2018年73件,2019年97件,合计421件。五年间收案逐渐趋于平稳,说明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行政相对人的起诉回归理性。各领域收案数量差异较大,比重较大仍然集中在公安、国土、人社、建设等与行政相对人权益联系紧密的部门。
五年来,被诉情况同比呈上升趋势的是公安行政管理、土地管理、城乡建设和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领域,体现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公民对公安行政管理、土地使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以及住房管理领域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比呈下降趋势的是卫计、生态环保等行政管理领域,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政策放宽等政策性原因,以及资源、环保、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水平整体上相对有所提升,行政争议减少。与此同时,龙口市非诉行政案件数量持续增加,说明该市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行政机关败诉率
低于烟台平均数
五年来,龙口市法院行政案件开庭261件,涉及本市市直行政机关199件,市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但市直行政机关负责人在二审期间出庭应诉率较低,除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外,其他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烟台市中院及山东省高院出庭应诉的情况亟待改善。此外还存在重大敏感案件中“一把手”很少出庭、出庭人员的选择缺乏针对性、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等问题。
“白皮书”还解读了行政机关败诉情况,2015年至2019年龙口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21件,以判决方式结案188件,其中判决被诉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共32件,被诉行政机关败诉率为7.6%,低于烟台平均数8.99%。其中,社保、资源、城乡建设等管理领域的案件占了败诉案件的近七成。
从应诉水平上看,被诉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出庭应诉工作既是一项法律业务性工作,也是一项行政事务性工作,不仅要熟悉部门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要熟悉行政诉讼法及部门执法流程等依法应诉程序。实践中,被诉行政机关派出的出庭应诉工作人员多为内部法制机构固定的工作人员,参与执法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较少,有些出庭人员对被诉行政行为具体细节、对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以及证据的获取过程不熟悉、不了解,导致庭审活动十分被动。
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
“出庭出声更出彩”
针对被诉行政行为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所占比例较高、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全面等情况,龙口市法院建议行政机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依法科学决策,把管理活动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实绩考核制度、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司法建议反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兼顾。加强行政机关内部法制部门的类案梳理、审查把关作用。
充分发挥复议机构作用,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层级纠错功能,让大量行政纠纷在复议中解决,降低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成本。加强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案件观摩活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考核,科学设置行政诉讼考核指标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提高应诉能力,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更出彩”,同时落实好一线执法干警旁听观摩制度。
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龙口市法院经过梳理发现,行政案件大多不是单独的法律适用问题,七成以上属于系列问题。有效解决行政争议,需各部门统筹联动,进一步扩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的受理范围,进一步扩充行政和解员“专家”队伍,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提高行政机关诉前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率。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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