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9时许,龙口市检察院公诉人在办公室内通过手机登录庭审软件,成功地对修某某容留卖淫案提起公诉,开启龙口检察院足不出户的远程庭审模式。
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保障出庭公诉如期开展,龙口市检察院联合法院通过互联网端开展远程庭审。公诉人、法官、被告人、辩护人身处不同地点通过手机或者电脑客户端登陆系统参加庭审。
庭审过程中,检察院庭审画面同步显示,公诉人通过庭审系统输入庭审码后进入庭审室,宣读起诉书、进行讯问、出示证据等。庭审过程严肃高效,规范有序,屏幕画面清晰,现场声音流畅,仅用时二十分钟便完成了庭审。
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使得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期审理,实现了检察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不误”。疫情期间,依托现代化网络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聚集,更好地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吕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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