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滕新书)龙口一小区物业公司以业主没交物业费为由不给充电费,一业主为此投诉到12345热线平台,问题才得以解决。
2月21日上午,龙口市星海湖畔一位业主到小区物业公司充电费,但物业人员说他们家没交今年的物业费,不能充电费。“从交房至今,我们从未缺交过物业费,每年都是在三四月接到通知就交,物业今年还没有通知,我们也没说不交,物业凭什么说我们不交物业费?凭什么不给我们充电费?电费可以与物业费‘挂钩’吗?”这位业主随即将问题投诉到12345热线平台,要求物业解释为什么电费要与物业费联系在一起,并尽快给他们充上电费。
接到投诉后,龙口市徐福街道立即与星海湖畔物业公司进行了联系,并协调物业给这位业主充上了电费。“物业费与电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为电业公司代收电费,但无权限制业主充电费。”一位律师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说,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这种做法,业主除了向有关方面投诉、举报外,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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