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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大了伤身,还惹出了命案, 下面这两起案件都是因喝酒,一个将同事推下楼梯摔死,一个持刀将他人捅死

来源:今晨6点 2012-11-22 00:10   https://www.yybnet.net/

俗话说的好“无酒不成席”,但是喝酒必须适度,否则,容易造成悲剧。今年10月份,市区就有两起命案是因喝酒过量,双方各自不服气进行打斗结果酿成惨案。

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尤译雪

喝酒后大打出手,同事摔死楼梯间

大勇和小明是同事,平日关系不错。10月份的一天,小明邀请大勇等数名同事一起吃饭。酒过三巡,大家都喝得非常高兴,可是突然间话锋一转。大勇和小明谈起前段时间公司报销费用的事,小明抱怨大勇给他报销的费用少。因为这点小事,两人发生争吵并动了手。

大勇随手抡起一个酒瓶子扔在了地上,小明急了,也将一个酒瓶扔在地上。顿时,在酒精的作用下,双方打成一团。旁边的同事一看不好,赶紧过来拉架。可是,两人喝了酒都不听劝阻。小明扔下手里的东西向外跑,大勇紧追其后,在楼梯口追了上来。两人继续厮打,在楼梯口附近,大勇将小明推下了楼梯。

同事们也追上来,丽丽看到躺在地上的小明已经鼻孔流血,一动不动,被吓坏了并大声喊道:“快打120。”一听小明情况严重,大勇此时心里“咯噔”一下。

很快,120救护车赶到该饭店,经检查,小明头部受伤严重,颅内出血,需要做手术治疗。可惜的是,虽然医院已经全力抢救,但是小明还是离开了人世。经法医鉴定,小明系生前高坠致颅骨损伤而死亡。次日一早,大勇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公诉机关认定,大勇酒后与小明发生口角并打斗,打斗过程中大勇将小明推下楼梯,致使小明头部严重受伤,后小明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大勇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已批准对其逮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感言:酒后出现悲剧的事情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此案中,大勇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可是后悔晚矣。小明已经不在人世,大勇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酒后的一时冲动,毁坏的是两个原本美好的家庭。

只因“别碰了我的孩子”这句话,被人捅死

同样的悲剧也在10月份发生。10月5日22时41分,芝罘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当天22时25分,在百盛商场东门停车场内,三四名男子持刀将另三名男子捅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男子已死亡。在该男子附近的地上有不少血迹,并且在步行扶梯处也有一摊血迹。

究竟是何原因造成了一场血案?据现场的一名女士回忆,案发时,牟某、钱某、王某带着妻子、孩子到百盛商场附近某KTV唱完歌下楼,女士抱着孩子往楼下走。而此时,谢某正从楼下往楼上跑,因跑得太急碰了抱小孩的女士一下。此时,孩子的父亲王某向谢某大声喊道:“你别撞我的孩子。”小伙大声吆喝道:“怎么了,我没撞着她。”随后,双方厮打在一起。吃了一点亏的谢某非常不服气,说了句“你等着!”便跑向练歌房。

而此时,与谢某一起来唱歌的刘某与石某听到楼梯上有吵架的声音。不久,谢某来到练歌房说:“刚才我与他们吵架了,不唱了,走!”一看哥们被人欺负了,刘某与石某等人紧跟其后冲了上去,与对方发生了殴斗。随后,又有数人参与其中,犯罪嫌疑人谢某、刘某、于某、石某、李某等人与被害人牟某、钱某等人打成一团。

双方在厮打过程中,牟某喉部、身体、右后臀部等多处被折叠刀捅伤并死亡。经法医鉴定,牟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捅刺颈部及全身多处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钱某左手臂被捅伤,被害人王某左胸部被捅伤。

案发前连喝两场酒,案发后去烧烤摊继续喝

民警掌握了案发的情况后立即对嫌疑人进行查找,当日23时30分,犯罪嫌疑人李某来到派出所自首,并交代当晚其与网友等4人到练歌房唱歌,后将一名男子捅死的经过。掌握这一线索后,警方立刻布置警力,于10月6日凌晨1时许,在犯罪嫌疑人谢某家中将谢某、于某二人抓获。10日,石某到派出所投案。10月25日,刘某来到龙口市公安局自首。

经审讯,案发当日,双方在厮打过程中,刘某持刀将牟某身体多处捅伤,致其死亡。谢某持刀将王某腹部捅伤,并将钱某左手臂捅伤,最后又将牟某右后臀部捅伤。于某用刀将王某左胸部捅伤。

据嫌疑人交代,5日当天,刘某等数十名网友从下午5时开始喝酒,到了晚上8时许,第一场酒局结束后,刘某等几人还不尽兴,又找了一家烧烤摊喝酒。第二场酒局结束,几人来到练歌房唱歌,不料与对方发生冲突。打完架,几人打车继续找烧烤摊喝酒。

后来感觉事情不妙,刘某于是找到女友来到案发现场打探具体情况。得知,对方已经死亡,刘某、谢某等几人慌了神。来到海边将匕首扔进了大海里,并且商量如何逃跑。殊不知,他们的行踪已在警方的控制下。

经芝罘区检察院审理后认为,在相互厮打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客观上实施了用折叠刀捅刺被害人牟某身体多达十余刀,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其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故刘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谢某、于某、石某属共同犯罪。

根据规定,芝罘区检察院认为刘某、谢某、于某、石某的行为触犯法律,涉嫌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四名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检察官感言:几个小青年,一天晚上喝两顿酒,借着酒劲打架伤人,难道就想不到做违法事要承担后果吗?所以说,年轻人不要见酒如命,喝酒也要有“酒德”,酒大伤身,有时还害命,奉劝年轻人不要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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