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张韬)上坟祭祀本是人之常情,但烧纸引发火灾却要受到法律制裁了。
2009年3月1日上午11时许,莱州市民张某按地方风俗,跟哥哥一起携带烧纸及供品等,到本村南山西坡底处母亲的坟地上,为其烧纸祭祀。点燃的烧纸被风刮跑,引燃周围的杂草,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将山上大片森林烧毁。经鉴定,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50亩,烧毁赤松60750株,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9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因祭祀烧纸而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侵犯了社会的公共安全,构成失火罪,且张某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将新罪与前罪并罚。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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