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李珑
“80后”妻子和“60后”丈夫闹离婚,谁都不肯要3岁的儿子。1月19日,晨报在A09版刊登追踪报道《法官磨破了嘴,这两口子还是不要孩子》,这名被父母嫌弃的3岁男孩明明(化名)牵动了许多市民的心。昨天,莱州市的李女士致电96110,表示想收养这个孩子。
李女士告诉YMG记者,自己是替弟弟两口子打的这个电话。弟弟今年40岁出头,本来有个18岁的女儿,几年前女儿因为煤气中毒去世。之后,弟弟和弟媳想再要一个孩子,却一直没有成功。两人本来是想收养一个女儿,但从报纸上看到明明这么懂事乖巧,李女士先动了心。她说弟弟一家条件不错,能给孩子幸福的生活。
李女士觉得,别人想要一个孩子都很难,这两口子有这么乖巧的儿子却都拼命往外推,她想不通到底有多大困难能分离骨肉亲情。
律师说法
记者采访律师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年满30周岁。从这些条件看,李女士弟弟一家是具备收养条件的。
但是,明明的父母健在,他是否符合被收养条件呢?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不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律师认为,是否能收养,还要咨询民政部门。他认为最好还是由亲生父母带大孩子,无论是父亲或母亲,能给予孩子的亲情都是别人无法给予的。
网友评论
父母闹离婚,谁都不要孩子,这事让网友很是气愤,纷纷发表评论谴责不负责任的大人。
网友“七十三闲”:不是每个做了父母的人都有资格当爸妈。
网友“牛掰”:父母闹离婚竟把三岁的儿子扔在法院不管不问,这样的父母还有没有起码的人性?每个孩子都是坠入凡间的精灵,他不应该是父母的累赘,而是他们深陷泥淖的救赎。只有孩子在身边,才有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和动力。希望这对父母能明白这个道理,善待孩子。
新闻推荐
芝罘10万城郊居民享市民待遇, 这项“同城一家人”工程在总结大会上获一等奖
在昨日举行的全市2012年工作总结大会上,烟台表彰奖励了2012年度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2012年度烟台市骨干明星企业、突出贡献企业家等奖项...
莱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莱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