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我23岁,对外经贸专业毕业。时值全国涌动开放潮,大部分同学进了三资企业。我因在校时担任学生会主席、入了党,在老家的一个偏远乡镇政府参加工作,进了自认对口的“司法所”。几个月后,镇党委新闻报道员调任,我受命接替。
当时烟台地区的纸质媒体只有《烟台日报》和刚创刊的《烟台晚报》,这就是我们基层报道员的手稿可能变为铅字的平台。
三个月!我抓紧一切时间,熟悉了解镇情民俗,最大可能地获取新闻线索。一个皮革公文包,装上采访本和笔,一辆凤凰牌飞轮自行车,就是我采访的全部“行头”。然而采写了好几十篇小稿,除了收到几张广播电台的稿件录用通知单外,投到报社的稿件没有一篇变成铅字!
领导看我是真心实意干工作,三个月期满,没有把我“退回”司法所,却推荐我参加了《烟台日报》通讯员培训班。
这是我第一次正面接触烟台日报社的编辑记者。在朝阳街小乐天旅馆里,我接受了为期一周的系统学习。查找以往投出的稿件没被采用的原因,再继续利用原有素材,写出新意。期间,我有好几篇稿件被当成范文在班上评析,发表在《烟台日报》二版专门开辟的《通讯员培训班优秀习作选登》栏目。例如,我之前采写的林家村发展地堰花椒的稿子,题目平庸,内容直叙,后来改写成《五千花椒堰边栽 十万财源滚滚来》,立即在《烟台日报》上见报。当时报社群工部的林秀润、吕广洲、曲凤鸣、戴廷珊等编辑记者具体负责培训班的日常事务,培训结束后,报社赠送我们印有“烟台日报”字样的采访包、采访本,颁发了《烟台日报通讯员证》,主要领导在报社门前与我们合影留念。
这期培训班,缩短了我和《烟台日报》之间的距离感,减少了对《烟台日报》编辑记者们的神秘感。回到政府后,我如鱼得水,持“证”采访,稿件陆续见报。在当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我这个刚上路的新手获得了“牙山杯”二等奖。
新闻报道不只是为地方党委政府“吹喇叭”,对于社会上存在的问题也要勇于大胆地客观反映。比如,我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公路边上的村民,夏秋季节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经常引发交通事故,而交警、交通部门无法根治。为此,我深入采访找出了问题的症结,写出了《公路上打场晒粮之风 缘何屡禁不止?》,发表在《烟台日报》“读者之声”版,收到了较好效果。
“视别人视而不见之物,明别人知而不明之理。”1996年,镇政府倡导栽培大樱桃,这新生事物当时很少有人接受,镇领导便借召开人代会之机,为每位代表发了《高效水果——大樱桃》一书。我见机写出了《特别纪念品》一稿,发表在《烟台日报》头版。
为广泛征集新闻线索,获取“爆料”,我利用积攒的稿费,购买了一部数字BP机,设计印制了“报道员版”名片——“请告诉我,你身边的新闻线索……24小时呼叫127-2587055”,像曝光龙口公路部门乱罚款的《要从此路过 留下买路钱》、反映潘家店村干部群众抗洪抢险事迹的《当洪水肆虐之时……》、赞扬公安民警解救被拐女孩的《郝所长热心救助云南女》等等,都是通过这部BP机得来的“线索”。
栖霞撤县设市后,我担任了镇党委秘书,但丝毫没有放弃对新闻工作的热爱,仍笔耕不辍。从1997年,烟台日报社开始评选“百名优秀通讯员、百篇好新闻”以来,我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通讯员,稿件获奖。有一年,我和时任中学教师的妻子作品都得了奖,《烟台日报》“社会方圆”栏目以《夫妻勤耕耘 同登领奖台》报道了这一喜讯。
1998年3月,我在《烟台日报》“法制广角”版头条发表了《戳穿行骗者的画皮》一稿,阅读该版稿件时,我发现莱阳市公安局供稿的“图片新闻”,说的是河南省鹤壁市一团伙,在辖区客车上诈骗被抓获,而该案的作案时间、手段、地点与我发表在头条的尚未破获的母女被骗案高度相似,我立即反映给法制版孙玉绪编辑,孙编辑联系莱阳公安局,经初步核实,并经被骗母女前往莱阳市看守所辨认,两案系同一犯罪团伙所为!为此,该版又专门为我发表了一篇《烟台日报读者帮助破大案》,引起了轰动。
在“爬格子”的同时,我自学法律,离开了“第二故乡”,改弦易辙从事法律职业,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实现了成为一名中国律师的夙愿。
在职业转型中,有个小插曲。1999年春天,我发表在《大众日报》上的一篇稿件被烟台一家企业报纸全文转载,但未署名。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向法院起诉,历经一审、二审和强制执行程序,我终于胜诉,拿到了赔偿款。《烟台日报》发表多篇报道记录了我这个基层通讯员依法维护著作权的历程,这是我人生遭遇的第一场官司,正是这场官司鼓舞我勇敢地了走上了法律职业之路。
正式执业后,我利用办案之机,搜集整理新闻线索,向报社投稿,像《胎儿未娩出 获赔抚养费》、《一篇代理词 打动负心汉》等稿件都是在办案中“挖”出来的新闻。2005年春天,烟台市发生十龄童被虐案,作为法律援助律师,我积极为被虐者维权,同时,与报社记者联合采写稿件,追踪报道本案,这起案件被烟台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十年十大优秀案例”。
如今,我来到烟台,在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执业,与《烟台日报》的联系更加紧密,受聘担任了烟台日报社96110民意通热线律师、《周末道德论坛》点评嘉宾、“老于帮办”栏目律师,参与报社的“天天律师在线”、“周末进社区”、“96110法律咨询日”等活动,虽耗费了不少时间,但为报社、为读者服务,再苦再累我也心甘,这源于我和《烟台日报》多年结下的情缘。与此同时,《烟台日报》也予以同步报道了我在律师专业领域发展的成就和历程——例如,获评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受聘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特邀研究员和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诉讼委副会长,等等。
在《烟台日报》的一路陪伴下,我从一名乡镇新闻报道员,一步一个脚印,迈向烟台,成就一名中国律师。如今,每天早晨我都会习惯性地打开报箱,取出带着墨香的《烟台日报》,浏览后再开始一天的工作。
时值《烟台日报》创刊75周年,回忆起自己的人生轨迹,竟顺着爱好和理想一路而来……
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系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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