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要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需要,莱阳市人民法院在院外设立公告栏,在网络、媒体上进行信息发布。
2012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以来,莱阳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六项规定》,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落实司法公开工作。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法院没有“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的权力,而有“人民群众想让我们公开什么,我们就应当依法公开什么”的法定义务。莱阳法院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实现“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和“能认同的权威”。
莱阳法院还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树形象。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重要切入点,彰显人本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载体创新、机制创新、领域拓展、典型提升上下功夫,努力让当事人“可知情、可选择、可参与、能明白、能监督”,审判活动更加透明,接受监督更加主动,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通讯员樊友泉赵鑫YMG记者任雪娜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王业凯YMG记者杨春娜)眼下正是春播灌溉的关键时期,莱阳市供电公司河洛供电所春耕安全用电检查队来到所辖村庄某花生种植田地,对春播灌溉临时用...
莱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莱阳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