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李玉刚)2月25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在威青高速海阳西收费站执勤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海阳西收费站执勤时,对一辆小型黑色尼桑轿车未年检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盖某称自己驾驶证已经注销,面对这一情况,民警立即将盖某带往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处理。通过盖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得知,盖某的驾驶证已于2016年因驾驶报废机动车被注销,盖某属无证驾驶。当前正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有多次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记录。驾驶员盖某声称自己这次出门时因为着急去要债,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的,没想到却被民警当场查获。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对该驾驶员无证驾驶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向其说明无证驾驶的危害性。
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盖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至海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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