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公公是海阳的,现居住在烟台芝罘区,前期查出患膀胱癌,在中医院手术,现已出院。后期需要继续相关治疗,打算办理大病统筹。请问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烟台市参保人员患有恶性肿瘤,符合《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细则》认定标准的,可由就医的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医保办印章。参保人员或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认定申请表》。3、本人半年内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4、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根据您提到的情况,请提供上述材料至海阳市社保中心办理。咨询:我父亲参加的是蓬莱农村的新农合,这个月在开发区医院住院,我想问下能不能报销?报销多少?答复:开发区医院(业达医院)目前是医保二级管理医院。一档缴费的蓬莱参保居民到开发区医院住院治疗,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后,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可按规定报销,未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的,需先自付10%统筹内费用后,剩余统筹内费用按规定报销。二档缴费的蓬莱参保居民到开发区住院治疗,无非参保地就医限制,按规定报销。目前烟台市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按《烟台市政府138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参保居民在二级医院住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即医疗保险统筹内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一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按58%支付;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按70%支付。关于居民非参保地就医的相关政策您可以咨询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我公司一名员工辞职,但前几个月的社保没有缴纳,可以直接当月备案减少吗?
答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至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当月后,方可办理社会保险减员手续。
咨询:去年7月份在原籍(省内外市)生育,去年8月13号已办理完报销相关手续,无社保卡,办理了中国银行卡,咨询报销和津贴什么时候到账?如何查询和收到通知?
答复:烟台市参保人员异地生育的,应享受的生育医疗费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每月月底按月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内(或指定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到所属银行柜台取现。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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