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YMG记者李珑通讯员刘美辰摄影报道)近日,海阳市公安局里店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酒后无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并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11月26日晚,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南野口村村民梁某在家吃饭时喝了瓶白酒,吃完饭后到村里街上溜达。待走到村西新修的水泥路时,看见有工人正在操作磨光机给路面打平。梁某酒劲上来,支使工人重新打磨自己家门口的水泥地。工人们解释,那一路段上午已完工工、磨平。
梁某酒劲当头,谁的话也听不进去。见自己指挥不了工人,他上前抢夺工人手里的机器,还在工人试图将机器抬到三轮车上带走时,将机器推到地上掀翻,又在水泥路旁捡起石块砸机器,导致磨光机毁坏,损失价值约1900元。
里店派出所民警将梁某带回所内讯问调查。经讯问,梁某对所作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决定给予梁某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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