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年2月日下午2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1、2、3 号标的总体拍卖保证金万元。分开拍卖:1、海阳市金域蓝湾留园6 号楼,保证金万元;2、金域蓝湾留园二期 号楼 套房地产,保证金 万元;3、欧城·锦三角套房产,保证金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 年2月日: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上夼西路支行,账号:,大额支付行号:),并于 年2月日下午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电话及联系人:
-、徐经理
拍卖机构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 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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