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莱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步伐,迅速掀起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高潮,市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3月。
二、参加人员
莱芜市男11至60周岁、女11至55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参加义务植树人员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行组织并携带植树工具到各区建立的义务植树基地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苗木原则上由林权所有者提供,亦可由义务植树责任人根据基地规划设计要求在征得林权所有者同意后自备;活动内容包括整地挖穴、植树造林、抚育管理等。
四、活动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莱城区
活动地点:吉山林场峪门分区龙堂寨、高庄街道长勺路南延段及南外环路、凤城街道城西工业园两条南北方向路。
联系人:王秋之 鹿述云
联系电话:1386346787913506342180
(二)钢城区
植树地点:寄母山林场铁车分区黑石涧
联系人:王守亭 李志雷
联系电话:1356343213913963448185
(三)高新区
植树地点:鹏泉街道孔家庄村蟠龙山
联系人:周峰 郝相忠
联系电话:1516347291913863488586
(四)雪野旅游区
植树地点:雪野镇富家庄村猴子沟
联系人:王桂平
联系电话:139634519606559009
(五)经济开发区
植树地点:张家洼街道于家庄村
联系人:黄书祥 李传虎
联系电话:1335622196513605441899
各有关单位也可与林业部门、园林管理部门、各公园林场管理单位协商自行确定植树基地。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义务植树活动是莱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将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或林业、园林主管部门要做好地片区划、造林设计、苗木准备、技术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各级机关单位、各社会团体要大力开展“党员林”“青年林”“三八林”“护士林”“记者林”“教师林”“双拥林”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迅速掀起全民义务植树高潮。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莱室字[2015]16号)要求,以“3·12”植树节为契机,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宣传发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绿化意识,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的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及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真正让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操作,各级林业、园林主管部门要派出技术人员对义务植树活动进行技术指导。植树前,要先整地挖坑,待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苗木栽植;栽植时,必须使苗木根系舒展、培土密实、浇足水分;栽植后,整好树盘、扶正苗木。林权所有者要做好义务植树栽植苗木的抚育管理工作,确保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绿一片。莱芜市绿化委员会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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