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姜春康通讯员张元见
手机被盗后本应向公安机关报警,但海阳市青年黄某却自己“破案”,殴打犯罪嫌疑人,结果自己成了违法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黄某今年21岁,在海阳市某企业上班。8月21日晚,他在去网吧上网时,所用的一部价值600余元的手机被盗。之后,他便通过手机短信、QQ聊天等方式查到了盗窃自己手机的嫌疑人孙某,此时他没有报警,却产生了报复的想法。经过多次与孙某联系,他谎称要用100元钱买回手机卡,约孙某于24日晚9点在海阳城区新元广场见面。
孙某信以为真,按时来到了新元广场,结果遭到早已等候在此的黄某及其朋友于某一顿暴打。案件发生后巡警大队民警闻讯而至,将其3人全部抓获。
经讯问,3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均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于某罚款500元,将黄某、孙某分别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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