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观察
中纪委连发公款送礼禁令
此前,中纪委今年连续发文强调整“四风”。从今年8月底到9月中旬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中央纪委先后数次提及“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10月31日,中央纪委发通知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反腐专家表示,中纪委一再重申禁止节日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进一步表明了反腐的决心。
违反“八项规定”延安9人被处理
本报延安讯(记者王培民)日前,延安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发布《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了全市9名人员的典型问题和处理决定。
这次被通报处理的干部有:宜川县1干部因超标准接待,受到警示训诫;公安宝塔分局2民警因酗酒滋事,一人被免职、一人被辞退;子长县公安局一民警因公车私用,被免职并记大过;洛川县一村干部因公款考察,受到党内警告并追回考察费用;宝塔区姚店镇一村干部因收礼,被开除党籍等。《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加大惩处力度,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宴请吃喝、公款娱乐消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务必一查到底,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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