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姚引良在第21次“全国助残日”期间,来到志丹县亲切看望并慰问残疾人
延安市位于陕西北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总面积3.7万平方公里,辖1区12县,121个乡镇,3386个行政村。总人口218.7万人,其中,残疾人14.1万人。近年来,榆林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为指导,坚持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发展延安,造福老区人民,努力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经济社会得到了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885.42亿元,财政总收入336.5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5.19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8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173元。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统筹城乡的理念统领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上,以残疾人“三个体系”建设为抓手,在全市上下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社会关注、残疾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领导重视,用组织保障的力量推进“三个体系”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召开2至3次常委会、常务会议研究残疾人工作,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残疾人“三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县区政府都成立了残疾人“三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发展规划,加强督查指导,并坚持每年召开两次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加大推进力度。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了整体推进抓工作的志丹经验、整合资源搞托养的黄龙模式、部门包抓推创建的黄陵做法。2010年,省上在榆林市召开了“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座谈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残疾人“三个体系”建设。在组织保障方面,全市上下十分重视发挥残工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和各级残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社
会力量参与扶残助残工作,热切关注每个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努力夯实在残疾人工作中的政府责任、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从2008年起,市县区政府都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办十件实事。每年坚持开展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在第21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新上任仅10天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姚引良亲自深入志丹县看望慰问残疾人,向他们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投入保障,用健全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推进“三个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按残疾人总数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增长。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每年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的10%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近年来,累计为残疾人“三个体系”建设投入经费6639万元,其中动员社会捐款160万元,争取中省支持846万元,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支撑。各县区对残疾人事业经费予以充分保障,志丹县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列支残疾人事业经费,并成立了残疾人基金会,县财政每年预算30万元经费;吴起、安塞、黄陵、子长、延长等县对残疾人事业工作经费给予全力保证,凡省市要求配套的资金都全部足额到位,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给予追加;其他县区根据经济增长情况对残疾人事业经费逐年予以增加。
三、夯实基础,用健全的网络推进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
2010年在全市机构编制收缩的大环境下,市上成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编制5人。全市13个县区残联机构单设,科级建制。我们把残联机构延伸到了乡镇、村(社区),全市121个乡镇全部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专兼职干部,建立社区残协89个,村残协3397个,成立残疾人专门协会46个,为全市所有的乡镇、社区和村残疾人组织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2008年市政府一次性拿出255个公益性岗位,全部用于解决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岗位,月工资780元。出台了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及管理办法,志丹县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兑现奖罚措施,
考核优秀的每月增加400元工资,称职的200元,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创建残疾人“温馨家园”活动,创建乡镇、社区、村残疾人“温馨家园”66个。同时,探索在一些工矿企业建立残疾人组织,吴起县圆方集团建立了拥有40名会员的企业残疾人协会。2008年,省上在榆林市召开了全省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
四、制度保障,用特惠的政策推进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残疾人普惠加特惠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出台了《延安市残疾人优惠待遇暂行办法》、延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农村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范围,并相应提高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对城市三无人员全额发放保障金,城市盲、智、精神以及重度残疾人每月增发30元以上的保障金,言语、听力、二级、三级残疾人每月增发10-30元保障金。吴起县将农村残疾人低保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2000元,将城镇残疾人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400元。对享受低保和五保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定补,城镇持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农村持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二是建立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个人不缴纳保险费,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予以资助。同病种报销中适当提高残疾人报销比例。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就医,乡镇社区卫生院(站)免收挂号费,县级以上医院免收普通挂号费,并适当减收床位费、检查费和手术费。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子长县在推进“平价医院”改革中,残疾人可享受“四免三减半”(免门诊挂号费、免门诊诊查费、免门诊注射费、免门诊换药费、门诊小手术费减半、放射检查费减半、三常规化验减半)的优惠政策。
三是建立完善的残疾人养老保障体系。将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全覆盖,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统一提高到每人每
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持一、二级残疾人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缴费,由省级财政按按农村居民最低标准100元、城镇居民最低标准200元给予补贴。志丹等县对三、四级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全部由财政给予补贴。
四是建立优先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市将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实物配租等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建房的,减免相关规费。2008年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以来,榆林市共实施住房改造1907户,超额完成296户,有力地改善了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五、齐抓共管,用全方位的力量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在统筹发展中,我们提出依托卫生搞康复、依托扶贫建基地、依托教育抓特教、依托民政办托养、依托司法搞维权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托养、扶贫、无障碍等专项服务,使残疾人服务达到了“五化”目标。
一是康复服务个性化。成立了延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延安市精神病康复托养中心,延安市聋儿康复中心。实施精神病免费
服药项目,2010年实现13个县区免费服药全覆盖,历年累计投入精神病防治经费280余万元,受益精神病患者达3700余人次;为4291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免费为残疾人配发轮椅3500辆;装配假肢528例;智力残疾儿童训练70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69名;为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2647件,使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达到了个性化、周到化。
二是就业服务法制化。市政府每年从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中拿出7%用于残疾人就业。2008年至今全市新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3013名,其中集中就业292名,分散就业440名,个体就业1037名。建立了就业保障金征收机制,出台了《延安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不按要求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市财政局按照应缴金额的双倍数额进行代扣,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实现了财政代扣、税务代征,达到了残疾人就业法制化。
三是教育服务经常化。市委、市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根据区域布局完成城区、洛川、子长三所特校的建设,市特教学校已完成扩建并投入使用,洛川特校也已竣工,子长特校明年开工建设,三
所特校将全方位解决全市残疾学生的入学问题。建立资助困难大学生的救助机制,市上每年资助100名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累计投入资金86.7万元,确保了残疾人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形成教育救助的经常化。
四是托养服务灵活化。形成了以政府建设为骨干、民政福利院为辅助、社会力量为补充,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灵活多样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市政府安排300万元投资建设延安市精神病人托养中心,将精神病人集中托养治疗。黄龙县依托民政敬老院,通过整合资金、人力、管理、运行等各类资源,在残疾人托养服务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目前榆林市共有残疾人托养中心20所,其中自建1所、民办5所,和民政合办14所,集中托养残疾人517人。
五是扶贫工作规范化。探索建立了小额信贷、公司加农户、扶贫基地辐射带动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全市累计建立扶贫基地73个,产业类型涉及养猪、养鸡、养羊、大棚蔬菜、蘑菇、经济林果、手工业等。志丹县开展千名领导帮扶千户残疾人活动,使他们很快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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