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高鑫)近日,北京《祖国》杂志社两名聘用采编人员因涉嫌新闻敲诈被志丹警方刑事拘留。
据志丹警方介绍,2014年7月,《祖国》杂志社聘用人员王岚、刘刚前往志丹县永宁采油厂河川采油大队四区队463号油井进行非法采访,二人以原油污染为由向该区队负责人索要“封口费”,该区队负责人担心曝光,最终给了二人4000元了事。2015年5月,二人又以同样的敲诈手法向五区队索要费用,获3200元。永宁采油厂得知这两起敲诈事件以后,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据办案民警张志强介绍,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二人先后在永宁采油厂及长庆采油六厂敲诈3次,涉案金额11200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假借新闻报道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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