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娟)延川县人民检察院近日批准逮捕的几起贩卖毒品案件,发现了毒品运输的一条新途径,即毒品通过两地之间的客运车驾驶员带到贩毒人员手中。
毒品犯罪历来是国家予以严厉打击的重点,但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贩毒人员为了运输毒品绞尽脑汁,无孔不入。人们为了方便、快捷的将物品送到目的地,一般都是选择给客运驾驶员付一定的费用,让驾驶员将把物品捎带到目的地。由于目前对这些捎带的物品还没有相关的监督检查机制,客运公司及驾驶员也不作检查,贩毒人员就把这一快捷途径应用于毒品的运输。这样运输毒品既能安全,又能避免在交易过程中被当场抓获的风险。
在此,办案检察官建议客运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并提醒客运驾驶人员,提高警惕,谨防自己成为“毒品运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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