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为发展农业的一种重要生产资料,理所当然地被农民视为“命根子”。围绕土地的分配、占有及经营,所发生的每一次改革都构成了社会历史的重要篇章。现在,土地的流转越来越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瓶颈”。实践证明,如果解放不了这种单家独户的小生产者的经营方式,现代农业的发展就会窒息萎缩,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在榆林市广大农村,我们欣喜地看到,土地流转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正有序地展开,把人们从小农经济的思维里解放出来,越来越显现出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强大功能。
比如,延川县关庄镇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形式,集中连片流转220亩土地到镇,建设了太相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可带动十甲村和甄家湾村两个板块发展蔬菜大棚产业。园区采取“合作社+农户”经营方式,村民可以自愿在园区内承包大棚发展蔬菜种植,一边通过土地流转收取租金,一边是做“职业农民”种菜赚钱,可谓实现了“双赢”。同时,对于那些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说,也是“双赢”。因为,在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土地流转让他们吃了定心丸,安心进城镇务工经商的同时,还有一笔可观的土地分红金。
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流转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农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在土地流转中,农户通过入股、出租、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使土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集中。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灵活的经营形式,农民的利益并没受到伤害,反而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农民不仅能享受到土地所有权的收益,还能领到土地经营分红,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实现了“土地变股权、农民变股东、股金保生活、分红增收益”。
从延川县的实践中也不难看出,土地流转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革命”,它使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有力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这种运用市场运作的办法,使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得到了充分发挥,既盘活了闲置土地的经济效益,又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只有保证了农民增收,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土地流转才有价值和意义,也才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理解。唯此,才能谈得上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革命”。
吴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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