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琦康莉干雄焱)“7年了,今天终于拿到了赔偿款,真的是太感谢延川法院了!”1月10日,延川县210国道郭家塌超限运输监测站职工赵某及其父亲,将一面锦旗亲手送到了延川县法院,不断地道谢。
2004年7月13日,大货车司机郭某驾车,经210国道郭家塌超限运输监测站检测后未离开。因站内车辆
堵塞,监测站职工赵某劝阻让郭某将车开离,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致使车辆驶进路边水渠造成翻车,导致赵某受伤住院。2005年7月2日,赵某将大货车车主和司机告上法庭。法院于2005年12月16日做出判决,由被告郭某赔偿原告赵军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补偿8.1952万元。但被告拒不履行义务,赵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能使案件的执行落到实处,延川县法院的法官们多次奔波于神木县,几经周折终于追回了赔偿款。赵某接到法院执行回的欠款时,心情非常激动,再三感谢法院帮他们执行回拖延这么多年的赔偿款。一起长达七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执行官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以圆满执结。
新闻推荐
(上接第一版)同时,利用工作便利,充当起了延安新城建设义务宣传员,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新城建设重要性和可行性,凝聚最广泛的社会共识。榆林市非公有制经济基础薄弱、总量少、规模小,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
延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延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