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小平)彬县积极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职能,成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建立健全财政评审制度,规范财政评审行为,采取科学的量化手段,两年审减不合理资金1.84亿元,探索出了一套规范、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办法。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的出台,政府在扩大内需和民生项目上的投资日益加大,政府投资管理中的问题也随之突显。在政府投资资金管理中,建设单位申请往往“狮子大张口”,审核部门常常采取“拦腰砍一刀”,扣除申请预算“水分”。缺少科学的量化手段,使得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2006年,在时任县长李建民的大力支持下,该县在深入学习延安市、吴起县等地财政投资评审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07年成立了彬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而培训技术人员,出台了《彬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财政投资评审内部工作流程》等,建立健全制度,2008年9月正式开展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评审总额14.99亿元,审定金额13.15亿元,合理核减额1.84亿元,平均核减率12.25%,最高核减率达79.84%。
评审范围“广覆盖”。由最初的单一工程投资或专项资金评审发展到现在的财政重点项目支出各个方面的评审;由最初的单个城市建设投资领域的评审拓展到现在的乡镇农村发展投资的评审;由最初的单纯对基建项目的工程预算评审,发展到现在以项目预算审核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评审并重。另外,还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评审项目涵盖了财政支出的各个领域,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
评审环节“全过程”。该县坚持先预算评审后招标。严格审核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控制价,评审后的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坚持先变更、签证评审后变更项目内容。对于项目建设中因工程内容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投资的项目进行重新评审,解决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做到了实事求是评审,确保了工程顺利建设。坚持先评审后拨款、移交。对于已经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评审,为项目拨款、移交提供依据,达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财政投资项目的目的。
评审理念“只唯实”。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原则,使评审结果和实际执行趋向一致,大大提高了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在泾河防洪工程场地平整项目中,通过评审节约财政资金300多万元,节约率79.84%。在县城南北两山绿化工程的评审过程中,原送审金额535.4万元,通过市场调研,发现市场苗木价格上涨,评审中心及时予以调整,审增了40.2万元,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建设。 (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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