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 通讯员 白浩)近日,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延安市公安局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市公安局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责任单位之一,切实履行党委主责职能,精心制定方案,狠抓组织推动,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增强民辅警队伍素质、提升执法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展示公安队伍形象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和要求,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准确定位思想坐标,发挥红色基因培根铸魂作用,彰显延安公安政治建警特色,聚焦平安延安建设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立足群众关切需求,建立精准志愿服务“菜单”。同时,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扫黑除恶、公安改革、打击违法犯罪等公安主责主业齐抓共管,发挥辐射推动作用,助推公安队伍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形象进一步提升,延安公安工作安全感满意度创近年新高。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继续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力做好十四运会安保、电信诈骗宣传打击等各项工作,充分展示延安公安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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