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金雄 通讯员 李婷)记者从7月22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市公交公司”)召开的“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为将“车让人”落到实处,市公交公司出台4条硬规定,一旦发现所辖车辆不礼让行人行为,车辆驾驶员与车队管理层都将受到问责并受经济处罚。
市公交公司规定,公交车驾驶员不按规定班次运营、不准时正点发车、乱调头、乱窜线、压站甩站、不礼让行人等,都与驾驶员绩效考核有关;出租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抢黄灯、占用应急车道等,都与驾驶员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有关。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对驾驶员进行上限处罚;如果出现严重违法且屡教不改,驾驶员将被列入“黑名单”;如果发现公司干部职工驾驶车辆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步行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行为,将其行为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公交、旅游、网约、业务车辆等机动车驾驶员一旦被新闻媒体或交管部门曝光,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发现一次不文明现象,公司给予驾驶员停岗处罚,管理部门负责人被处100元—500元罚款。部门职工多次发生不文明行为,公司将对管理责任人予以通报、约谈、警告、调岗、免职处理。
“我们要以坚定决心和强硬态度,按照严查严管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硬规定,通过严厉制度措施,倒逼引导相关责任人规范驾驶,时刻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真正打赢‘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攻坚战。”市公交公司总经理孙西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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