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终目的,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和生活品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在创建过程中,群众既是创建成果的受益者,也是创建工作的主力军。只有最大限度把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实现由“政府独奏”向“全民合唱”的转变,创建工作才能持续推进、取得实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民参与。交通秩序的维护,没有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不行;卫生环境的保持,没有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不行;崇德向善的行动,没有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也不行……只有人人参与,城市才能真正实现文明进步。当前,延安市正处于创建关键时期,更需要广大群众的全面参与、积极支持。在广场、街道上,丢弃的垃圾被您捡起,城市就会干净一些;过马路时,红灯亮了,停下您匆忙的脚步静静等待,交通就会有序一些;公交车上,给需要帮助的人让个座位,人与人之间就会更加和谐……细微之处见文明,通过这一件件小事,文明就在举手投足间彰显,在点滴细节上闪亮。
全民参与,还要重视青少年文明行为、文明习惯的养成。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进校园等,营造温馨友善的家庭环境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让文明的基因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实现“教育一个学生,文明一个家庭”,用家庭的“小气候”温润社会的“大气候”。
群众满意是创建的最高标准。群众满意与否是衡量创建工作的一杆标尺。目前延安市创建工作的具体成效究竟如何,城市的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有没有明显提升,城市环境有没有明显优化,群众最有发言权。基于此,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就应该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哪些拥堵路段的交通秩序需要改善;哪些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需要整治;哪些“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只有从这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抓起,直面现实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把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变得让群众满意,才能使创建工作获得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与满意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终目的是要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我们要通过创建,不断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提高城市的文明水平、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改善群众生活,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文明,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就是要通过创建,让延安的天更蓝、水更清、街更净、路更畅,让城市多一份文明,让群众多一份满意,让来延旅游的人流连忘返,没有来的充满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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