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3年至2015年,吴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群发销售高仿香烟的手机短信,以芙蓉王(黄)每条120元、硬中华每条200元、软中华每条240元的价格,通过发快递包裹的形式分别向洛川的陈某某、黄陵的李某(另案处理)、子长的任某某(另案处理)贩卖假冒香烟多次,交易金额分别为280600元、272658.7元和142287.02元,累计交易金额达695545.72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白云奇)6月1日至3日,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一行深入陕西省延安市调研残疾人脱贫攻坚情况并看望慰问残疾人。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徐新荣,副省长冯新柱分别与鲁勇一行交换了陕西...
延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延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