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县的公安队伍里,有一位热爱公安工作,多次受到上级组织表彰奖励的优秀公安民警。他就是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李武军同志。自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先后被评为县局先进工作者、全县
“十佳”民警、全市执法标兵、全省优秀法制员、全省执法办案系统优秀小教员、全省优秀民警、并受到嘉奖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3年,在表彰全国公安机关?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做公平正义的坚强卫士做拒腐防惑的清廉卫士
成军录常说,如果抱着对上访群众浓厚的感情去处理问题,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他认为大部分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是有理和能够解决的,关键是执法者能不能公正执法,对待上访群众能不能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对他们的问题是不是始终抱着一颗爱心去处理。
27年来,在他的工作日志上密密麻麻地记满了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联系电话,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他坚持今日事今日办,凡处理的信访问题做到了案案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为了更好、更优质地服务人民群众,他总结出了自己的信访工作方法,即“四转”、“五心”、“六一”工作法。推行“四转”即转变工作作风、廉洁高效;
转变工作方法、开拓创新;转变工作态度、真诚为民;转变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倡导“五心”即接待群众热心,记录询问耐心,解答疑难细心,处理问题暖心,送来访者诚心。强化“六一”即对来访群众一张笑脸相迎,一盆清水洗尘,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送暖,一脸真诚办事,一支钢笔书写。
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他不断努力,架起了一座与群众心心相交的“连心桥”,群众信任他,叫他“老成”;同事们敬重他,叫他“成主任”……
没有进行过丝丝相扣的案情分析,没有参加过紧张激烈的抓捕行动,没有说过让人热血沸腾的豪言壮语。成军录只是说,这辈子只要把信访这一件事干好就成了!
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环节,案件审核又是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李武军同志在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时,始终坚持一个“严”字。从证据、程序、定性、法律文书等环节认真审核,从而严把了各类案件的办案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2011年春节前夕,县局缉毒大队在办理任某吸毒案时,由于已经晚上10点多了,吸食毒品的现场比较远,办案民警找到李武军审核该案,想先办手续,等第二天再补现场指认,李武军坚持没有现场指认,不办拘留手续,为了节省时间,让办案民警早点休息,他亲自到办
案单位指导审核案件办理,最终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由于案件发生的不确定性,这样的加班在李武军的工作中随时可见,他没有一次因为是在节假日或深夜就放松对案件的审核。参加法制工作以来,经他审核的600余起案件无一起复议被撤销、诉讼败诉,无一起冤假错案和国家赔偿案件发生。
忠诚是一幅画,信念是一首歌。就这样,李武军无怨无悔地奋斗在自己热爱的公安岗位上,在扎扎实实的工作中追求人生价值,在勤勤恳恳的奉献中践行着自己入警时的铮铮誓言。
审核的600余起案件无一起复议被撤销、诉讼败诉,无一起冤假错案和国家赔偿案件发生
初次见到民警成军录时,如果不是在洛川县公安局,如果不是他穿着警服,很难将这个身材消瘦、谈吐儒雅的他,与警察这个职业联系在一起。
在他装满书柜的荣誉里面,从国家到省厅、市局,再到县局,但却没有一个是因为他英勇地和歹徒做斗争的事迹,也没有一个是他机智地破获大案要案的表彰。这些荣誉里只记录了一件事——优
秀信访工作者!
成军录50岁,干了32年警察。1982年参加工作,在富县槐树桩农场当了5年司法干警,1987年调回洛川县公安局。从那时起,他就担负起了至今再也没有变换过的工作——信访接待。2012年7月,国家信访局特别对其从事25年信访工作进行了表彰。
▲成军录接待来访群众
“一参加工作就进入公安系统,那真是激动万分、豪情满怀。但真的没想过要干信访工作,更没想过一干就是一辈子。”成军录说。
穿上警服时,成军录就梦想着做一个让不法分子闻风丧胆的警员,为此,他自学了侦破方面的程序、技能,并对一些案例的侦破进行过仔细分析等等。他等待有一天能如愿地实现自己的梦想,但却阴差阳错地被安排干信访接待工作。
“当时真的挺失落的!”成军录说,“但失落归失落,落到自己身上的任务却是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这是一名警察必须具备的素质。”
在一次信访接待中,因为一起刑侦案件的办理时间过长,当事人来到县公安局上访质问,怀疑办案干警有意拖延。成军录了解了案件办理情况后,利用自己所学的侦破方面的相关知识,详细地向当事人讲清了原由,并带着当事人与办案干警面对面地交流,消除了质疑。案件办理完结后,这名当事人专门找到成军录表示感谢,说就是因为他的解
释,才使自己很清晰地知道了办案的艰难,要不然真会错怪案件办理中那些辛苦的干警。
“那么一句专程来的‘感谢\’,让我突然觉得信访工作的重要,它即使不能化解矛盾,也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从而为问题的解决赢得时间或理解。”成军录说。
于是,成军录开始仔细学习并熟悉公安系统内刑侦、经侦、治安、缉毒、交警及派出所的工作流程、职能和所涉及的各种法律法规。“信访工作其实就是‘万金油\’,涉及面覆盖了公安各块、各领域。只有各方面的情况都熟悉,才能在信访接待中做出初步判断,为矛盾的解决提供依据。同时,也能很好地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27年间,成军录不仅熟悉了公安系统内部的各科室业务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还了解掌握了法院、检察院的一些业务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接待群众来访4000多人次,办理群众来信600余封,将80%的矛盾有效地化解在信访中。
李武军同志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他只是在平凡的公安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工作着,然而在他的身上体现出了一名人民警察的爱岗敬业、务实奉献的职业道德。
自加入公安队伍以来,每天除工作外,李武军都是在各类书籍陪伴中度过的,他记写各类政治、业务学习笔记达50万余字,尤其是法律法规学习笔记达40万余字。正是他的积极上进和勤奋好学,他很快就成为了单位的业务骨干。无论组织分配他在基层派出所、交警大队,亦或是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每每走向新的工作环境,由于学习刻苦,肯钻肯干,他总会拿出令人满意的工作成绩单。
李武军在工作之余,还坚持公安工作信息化业务的学习。由于业务精通,被确定为县局的执法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小教员,并代表市公安局到省公安厅为执法办案系统研发提供参考意见。新的执法办案平台,在基层办案人员摸索使用过程中总是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每到这时,他总是能很快给出解决的办法,从此也就被大家亲切的称之为李老师。正是因为这种学习精神和业务能力,2012年、2013年他代表延安市公安局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法制员大比武,经过激烈角逐,连续两年夺得了全省优秀法制员的称号。
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法制民警个人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单位的整体执法水平的高低。爱思考的李武军一次又一次走访基层,认认真真调查研究,他先后参与起草、修订了《富县公安局执法监督暨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富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暨综合执法考评奖惩细则》、《富县公安局办理刑事案件协作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鉴于案件办理中,长期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多次与基层所队长沟通并且与办案民警交流,起草了《富县公安局案件管辖规定》,并最终得以通过,为各基层执法单位执法操作进一步明确了管辖和分工,解决了长期以来有利案件争着办,费力案件没人办的不良局面。他积极协调组织办案民警旁听自己所办案件的法院庭审,剖析在审判环节对证据的要求,在旁听中吸取知识和经验,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办理水平;针对案件审核中常遇见的问题,他还制定了案件审核“五个凡是”标准,成了富县法制工作的一项硬指标,在案件审核把关中较好的传承和发扬下来。针对派出所自裁案件质量不高的状况,他抽出时间下到基层,对派出所自裁案件全部进行考评,促进了案件整体质量的提升,使包抓的几个办案单位的案件优秀率都达到了90%以上。
2008年7月11日,凤栖镇群众吴为民到县公安局上访:几年前,换户口簿时,自己没有操心,依赖村干部统一办理,拿到户口簿才发现孩子吴文文的出生日期有误差,但也没有过多在意,现在孩子大了,以后的上学、就业等一系列问题,迫使我多次到凤栖派出所请求变更孩子的出生日期,因为程序复杂一直办不下来……
2008年前后,是全国农村户口向当地派出所移交的一个过程,以前隐藏的许多问题出现了。成军录感觉到当时的群众上访事件突然增多,他将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过一一分析,并结合户籍办理(更新)程序,立即向局党委呈报了一份信访分析报告。依据此报告,洛川县公安局迅速组织人员实地调研,调整了流程,简化了群众的办理手续,由各派出所配合户籍民警上门服务,一下子
将群众的户籍上访量下降了80%。吴为民更改孩子吴文文的出生日期的事情也在7月24日予以变更登记。
在27年的信访工作中,成军录给自己制定了一条始终不变的硬任务:每季度必须认真写出一篇信访分析报告呈报局党委领导。
“从信访工作中,能系统、直接地了解发现公安系统内各项制度、条例所存在的问题。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必然表明其有存在的不合理性。”成军录说,“因此,通过每一季度的信访分析报告,将问题反映给局党委领导,并提出改进意见,会给局党委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由于成军录工作的认真细致,目前,洛川县的治安信访案件已由过去的每年50多起,下降到现在的每年3至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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