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闻 安塞新闻 延长新闻 延川新闻 子长新闻 志丹新闻 吴起新闻 甘泉新闻 富县新闻 洛川新闻 宜川新闻 黄龙新闻 黄陵新闻
地方网 > 陕西 > 延安市 > 黄龙新闻 > 正文

互换土地被征收 补偿款归谁?

来源:华商报 2018-11-29 02:33   https://www.yybnet.net/

互换土地被征收,补偿款争相领取起争议,村委会发放补偿款犯了难。11月15日,黄龙县法院开庭判决了这起承包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判处驳回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土地补偿款由刘某领取。

据了解,2004年,林某与刘某协商,用自己的承包期限为30年的13亩荒地与刘某的家庭承包地进行了互换,互换期限至2028年,并在村委会备案。随后刘某将这13亩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林某未对互换的家庭承包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2017年,这13亩土地被征收,同年6月7日林某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将这13亩土地中的6.5亩补偿款归自己所有,刘某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款应由其领取,遂该款暂存于村委会未发放。林某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发放补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和刘某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将土地互换流转,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保护。虽然双方互换的土地原承包年限不一致,但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刘某已对互换后的13亩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这13亩土地被征收,致使刘某失去了13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林某并没有失去互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被征收的这13亩土地的补偿费应归刘某享有。所在村委会也认可被征收的这13亩土地的补偿费应当归刘某享有,且村委会对这13亩土地的补偿费没有支配权,其与林某签订的《解除土地承包协议书》将其中的6.5亩补偿款归林某享有,属无权处分,该协议无效。

法院审理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黄龙法院 朋礼奎

警视

每个案件中,都有让我们惋惜和痛恨的地方,也有值得我们反省和思考的地方。每位办案的民警、检察官、法官,在查处和审理这些案件时都有法理结合的感悟与体会。《警视》栏目欢迎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结合法理视角,提供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联系邮箱:1525062213@qq.com

本期主持人:贺秋平

新闻推荐

企业捐赠产业资金 群众提升脱贫信心

本报讯(记者程浩楠实习生祁静怡通讯员孙园芳)11月19日,延安市城投集团党员来到黄龙县白马滩镇灵火村敬老院,慰问生活在这里的...

黄龙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黄龙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互换土地被征收 补偿款归谁?)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