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彦春 记者 刘西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完成后,黄龙县围绕一个“林”字做文章,突出一个“管”字搞服务,积极引导林农成立合作社,发展新的林业产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黄龙县是典型的林业县,目前全县干果经济林面积高达28.3万之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完成后,在县林改办的引导下,广大林农转变现念,大力发展林下养鸡、养蜂、食用菌培育和苗木栽植,使林业产业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针对全县“土地广、人口少,村舍远、分布散”的实际,县上坚持因地制宜,就近联合组社,在全县先后建立起林农专业合作社20个,会员发展到1300多人。其中,农民林业合作社建立10个,入股资金30.76万元,入股成员854人,占到合作社的50%。通过建立服务机制,经济效益明显提升,人均纯收入比未加入合作社前增收800—1000元,使林改政策逐步在林农中显现出优势,让林农得到明显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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