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现场勘验无任何被盗痕迹,侦查员判断笔记本电脑有可能在未入住旅社之前就已不知去向。经过深入调查,调取了周围的视频监控,民警用时30分钟便判断出笔记本电脑丢失范围,确定梁某是在购买矿泉水时把笔记本电脑遗忘在商店内。最终,民警在黄陵县黄花沟路边的商店内将笔记本电脑找回,及时挽回了梁某的损失。
新闻推荐
黄陵县公安局携犬搜索证据案件成功告破阳光讯(金鑫记者孙子龙文/图)2017年4月9日8时许,黄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警犬技术中队接到刑侦郊区中队和隆坊派出所协助破案请求后,警犬技术中队民警携带警犬...
黄陵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黄陵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