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费王鑫)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规定,铲车等车辆是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近日,高交大队甘泉中队交警在巡逻时发现了一辆铲车驶上了高速公路,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畅通安全,交警将其带下了高速公路并进行了处罚。
6月17日11时,延安高交大队甘泉中队民警在由北向南巡逻至包茂高速K626处时,发现一辆大铲车行驶在应急车道内,速度极慢,后面的机动车紧急避让。由于中午通行车辆较多,造成了极大安全隐患,也妨碍了正常的通行秩序。巡逻交警通过喊话要求该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接受检查。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为了节省运输费用,从南泥湾收费站上高速,准备到富县收费站附近施工。但经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缺乏必要的安全装置,也没有相关施工证件。按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该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为了确保安全,交警用巡逻警车押后,一路尾随,将该车护送至富县收费站。交警在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新闻推荐
(上接第一版)街道干净了,村庄变美了,人们的心情变好了。市民李先生说:“就是要扫干净。地方和人一样,咱没新衣服穿,但把旧衣服洗干净,人不是也很精神。”在此基础上,为巩固创建成果,让习惯成为自然,城管执法...
富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富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