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没收非法捕捞者渔网
雅安市为期4个月春季禁渔工作已经结束,渔业主管部门通过广泛宣传、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增殖放流……提升了渔政队伍执法水平,增强了全社会的禁渔意识,有效保护了全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
部门联合
齐抓共管
4月9日,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该县经河流域五宪乡坪阳村白云队河段捕鱼,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当事人王某某正在实施捕捞活动,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取证工作,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保存了涉案渔具及辅助工具证据,并进行执法宣传。
3月至6月,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出动的案例在雅安市各县(区)频频上演。
“也从侧面说明,禁渔常识已经深入人心。”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站副站长瞿炼石介绍,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标语、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禁渔宣传工作,做到了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和网络有文。使春季禁渔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
除了日常宣传工作,部门联合,强化监督检查也是春季禁渔的工作重点。
禁渔期间,市县(区)两级渔政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通过自查与上级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岸上与水上巡查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检查相结合,对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重点水域进行执法检查,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检查人员到位,全力确保“江面无渔船、水中无网具、餐馆无河鱼”。
市县(区)渔政部门协调公安、水利、海事、市场监管、文新广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内船舶、捕捞人员、野生鱼销售市场进行摸底调查后,对“三无”船舶彻底清理销毁,对重点人员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对市场、餐馆进行检查,坚决打击销售、收购野生鱼类行为,加强夜间、周末和节假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捕捞行为。
交叉检查
“组合拳”出击
“你们最近开展了禁渔宣传报道吗?”“你们最近有非法捕鱼典型案例吗?处理情况怎样了?”5月17日,芦山县渔政交叉检查组的工作人员来到雨城区,对春季禁渔的工作进行交叉检查。
芦山县渔政交叉检查组在雨城区抽取了2条江河、2个涉渔餐馆、2个水产品交易市场(点)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并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禁渔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2019春季禁渔要求,加强各县(区)渔政执法队伍交流,有效摸清春季禁渔工作开展情况、“六条禁令”执行情况和涉渔案件查处情况,雅安市6县2区渔政执法人员于5月组织开展了春季禁渔联合执法和交叉检查,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市范围掀起了阵阵禁渔执法旋风。
“同时,各级渔政部门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一样的方式。”瞿炼石说,雨城区下发了《雨城区打击违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对城区河段进行网格化管理,升级渔政执法设备,对重点水域实行在线监控,与沿河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禁渔协议,对禁渔工作实行齐抓共管。
汉源县积极与属地派出所、海事、市场监管及汉源湖管委会联合,通过协同配合、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石棉县充分调动社会群众力量,与垂钓爱好者建立固定举报关系,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发现一起、举报一起、查处一起”的高效打击态势,并与汉源县不定期开展跨界水面联合执法,扫除执法盲点,让非法捕捞分子无处遁形。
据不完全统计,春季禁渔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54人次,车船680台次,收缴渔网渔具559件10550米;查处案件36件,其中查处电鱼案5件,炸、毒鱼案1件,行政处罚31件,移送司法5件,处罚教育非法捕捞人员200人次,有效打击各类非法捕捞活动,震慑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维护水面正常秩序。
增殖放流
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增殖放流马上开始了,请站在河边的市民朋友注意安全。”6月6日是全国第五个放鱼日,雅安市以“保护水生生物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2019年雅安市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暨非法渔具销毁活动在西康码头拉开帷幕。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向青衣江投放了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苗种14万尾、大鲵(娃娃鱼)100尾。
也销毁了今年3月1日以后集中收缴的非法渔具,包括电捕器、地笼、拦河网等。
同时,春季禁渔期间,部分县(区)也进行了增殖放流活动,投放了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鲤鱼和草鱼等共计9.45万尾。
“增殖放流是为了补充渔业资源种群与数量,改善与修复受破坏的生态环境。”瞿炼石介绍,也是保持生物多样性的一项有效手段,在恢复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除此以外,在春季禁渔期间,雅安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电、毒、炸”鱼的打击力度,突出重点区域、抓住重要时段,集中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加强游钓行为的劝离和教育。
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了非法捕捞者的嚣张气焰,在雅安市城区河段进行“电、毒、炸”捕捞的违法行为已经大幅减少,有效保护了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
下一步,雅安市、县(区)渔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规定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禁渔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履行禁渔执法监管职责,进一步推进天然水域禁渔工作。
采取明察暗访,岸上水上巡查,白天夜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保持对常年禁渔区的执法检查力度和密度,同时积极探索禁渔执法工作新机制,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和使用禁用方法、禁用网具捕捞等各类违法行为,严厉处罚一批从事非法捕捞且屡教不改的“老赖”,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春季禁渔成效。
“处罚不是我们的目的,治理好才是关键。”瞿炼石说,虽然春季禁渔工作已结束,但不同类型、不同方法的非法捕捞依然会受到重罚,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为雅安市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贡献一份力量。
雅安日报记者郑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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