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宗华 张杰 记者 杨棕贤)“我的心结今天终于解开了,这是我的血汗钱啊!”15日,罗某某拿着55000元现金激动不已。
6年前,罗某某带10余名农民工到被执行人杨某某在云南的工地务工,后经结算,杨某某尚欠罗某某6万余元劳务费,但杨某某以工地亏损为由拒绝支付。后罗某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判决、执行,杨某某仍拒不给付,并前往浙江务工,一去就是6年。6年间,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案件不得不终结执行程序。
2019年新年伊始,罗某某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后,天全县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杨某某采取发布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过不懈努力,申请人与在杭州务工的杨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同意以55000元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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