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执法办案中依法扣留的车辆(具体车辆清单见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雅安交警”及雅安市综治中心外墙公告栏),有部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予以公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处理机关: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处理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513号
联 系 电 话 :0835—2228964 0835—2612664特此公告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2月28日
新闻推荐
雅安新艺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与张正辉、吴雅丹、刘亚、王峰、陈俊帆、朱明琅、李昌惠关于工资报酬、提成工资劳...
雅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雅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