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城乡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高市民素质,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更好地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雅安市传统祭祀日农历七月十三(8月31日)前后和传统祭祀日农历七月十五(9月2日)期间“文明节俭、治污减霾、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日前,雨城区发布《关于雨城区禁止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各镇中心场镇范围内和“一江六河”(青衣江、周公河、陇西河、濆江河、严桥河、晏场河、高腔河)周边,禁止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摒弃旧俗陋习,争做文明市民,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集体公祭等文明祭祀方式。在雅安市传统祭祀日农历七月十三(8月31日)前后和传统祭祀日农历七月十五(9月2日)前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并由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对于违反本通告在雨城区禁烧范围内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或者占道设摊兜售祭祀用品,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个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雨城区禁止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的通告
为净化城乡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高市民素质,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更好地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雅安市传统祭祀日农历七月十三(8月31日)前后和传统祭祀日农历七月十五(9月2日)期间“文明节俭、治污减霾、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雨城区禁止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各镇中心场镇范围内和“一江六河”周边,禁止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
二、摒弃旧俗陋习,争做文明市民,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三、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集体公祭等文明祭祀方式。
四、开展执法检查。在雅安市传统祭祀日农历七月十三(8月31日)前后和传统祭祀日农历七月十五(9月2日)前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并由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对于违反本通告在雨城区禁烧范围内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或者占道设摊兜售祭祀用品,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个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对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记者 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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