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统计局
雅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8〕6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雅府发〔2018〕5号)要求,雅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和各部门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全面完成了普查前期准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明显成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雅安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一、组织领导有力
雅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采取发文、会议等方式对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开展专项督查,稳步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2018年2月28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雅府发〔2018〕5号),对雅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雅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县乡各级人民政府也组建了普查机构,确保经济普查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769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雅安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雅安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雅安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并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本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雅安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12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10万余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依法依规普查
各县(区)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
六、确保数据质量
雅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市县两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雅安市第二、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雅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206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58.5%;产业活动单位14810个,增长51.8%;个体经营户5696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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