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讯4日,市司法局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摘编(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政策摘编(二)》),而在此之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摘编(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政策摘编(一)》)已经发布,以此通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全面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司法解释政策摘编(二)》对贪污、侵占赈灾款物或挪用归个人使用的,应承担何种刑事法律责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疫情的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等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摘录。
而在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政策摘编(一)》中,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涉及的具体法律法规、处置突发事件主体责任及义务;特定区域封锁法律依据;对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的法律依据等15个法律问题进行了摘编。
记者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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