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文明行为,也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期发生在市区的三起因未礼让斑马线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三名驾驶员最终被认定负事故全责。
行人通过斑马线
司机未避让引发交通事故
今年5月26日,杨某驾驶小型客车,从市区胜利路往中大街方向行驶。他驾车行驶至文定街与胜利路路口处时,与步行的当事人苏某发生碰撞。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行人苏某正从斑马线上通过马路,而小型客车到达人行横道时未减速和停车礼让,导致苏某受伤及小型客车受损。
今年8月30日,市区连续发生两起因驾驶员未礼让行人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当日下着雨,晚上8时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市区西康码头处一辆小型越野车右转弯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经民警了解得知,该车辆转弯时,未及时停车避让,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
当晚8时30分,市区羌江南路也发生了一起驾驶员在斑马线上未礼让行人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当时,在电信大楼十字路口处,一辆小轿车在人行横道前左转弯时与正在经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民警介绍,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也是司机在斑马线前未及时停车避让。
未礼让斑马线
三司机担事故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三名机动车驾驶人均负事故全部责任。
民警表示,对驾驶员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20—5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负全部责任。
礼让行人,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民警表示,“礼让斑马线”是礼也是法,驾驶员在礼让行人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保护自己。
这三起事故中,有两起交通事故发生在雨夜。民警提醒,雨夜驾车条件不佳,驾驶员在雨夜行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减速慢行。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平平安安出门,安安全全回家。
雅安日报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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