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婧 记者 游飞)“经查,冯某某同志无违法犯罪记录。”“经认真审查,冯某某同志无违反家庭美德的情况。”这是近日雅安市委对一名拟提拔任用干部开展并联会审时,市检察院和市妇联分别出具的书面意见。
雅安市严把选人用人关,在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提名推荐拟提拔和进一步重用的干部人选工作中积极探索,出台《中共雅安市委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工作规程(试行)》,构建由纪检监察、组织、巡察、检察、公安、审计、卫生计生、工商、妇联等职能单位组成的“X光机”,采取并联会审的方式对干部人选进行多角度透视体检,坚决将有问题的干部挡在门外。5月30日,雅安市委组织部印发《雅安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对于干部“带病提拔”如何追责?此前,雅安市委办印发《雅安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带病提拔”要倒查,14种情形将被追责。
《办法》剑指“病灶”,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如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进行了逐条细化,突出了务实管用的原则。
其中,强调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近年来,雅安市在规范选任程序、整肃用人风气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先后制定出台了干部常态性考察、市管干部选拔任用操作程序、动议提名流程、署名推荐干部、干部考察员管理、网格化延伸考察等制度。
如何推动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完整闭合?雅安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着眼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探索,比如明确提出组织人事部门在每届任期内要开展1—2次专题调研,要探索建立干部工作“大数据”平台,加强对干部负面行为的监管,以及实行网格化延伸考察等措施,进一步筑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防火墙。
此次出台的《办法》还明确,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责任倒查。倒查的内容,将逐一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情况,以此科学甄别、界定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共有14种情形将被追责:如对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党委(党组)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不力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歪曲、泄露考察情况,不查核、不如实报告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反映的,追究干部考察组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统计,2017年,雅安市委组织部共对16个市级部门进行了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共检查出问题379个,提出整改建议76条,发出工作通报2期,某市级部门一名干部因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档案管理较混乱等问题,受到了诫勉谈话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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