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建军记者杨棕贤)近日,雅安中院立案庭简案快审团队受理了35件名山区法院一审的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因涉案人数众多,且涉及灾后重建安置,处理难度非常大。案件受理后,合议庭迅速熟悉案情,拟定审理方案,与一审法院紧密配合,多次与诉讼各方参与人进行沟通,成功快速化解了该矛盾纠纷。
打官司 买了房办不了产权证
2015年3月19日,原名山区联江乡政府(现属茅河镇政府)与刘某某签订《茶庄新城建设项目安置协议》,以每平方米1600元、1620元、1650元不等的价格向刘某某购买房屋33套,并约定了交房标准、费用负担、房屋产权证明办理等内容。后双方口头约定购买房屋数量增至35套。2015年3月25日,张某某等35人与联江乡政府签订《联江乡场镇集中安置点安置协议》,约定原价购买联江乡政府从刘某某处购买的房屋,并通过村委会向刘某某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刘某某将房屋交付给张某某等35人,张某某等35人取得房屋并居住多年,但一直未能办理产权登记。2018年2月5日,刘某某将该35套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张某某等35人遂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变更房屋所有权登记,一审法院支持了张某某等人诉讼请求,刘某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
法官调解 双方握手言和
雅安中院简案快审团队充分发挥快审优势,在受理案件后立即与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第三人联系,确定开庭时间、地点及审理方式,并与一审法院承办法官联系,共同研究矛盾纠纷化解途径。经了解发现,刘某某上诉主要诉求是为了解决与茅河镇政府的资金结算问题,并已起诉到了一审法院。于是,简案快审团队及时与该案承办法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进一步对刘某某做工作。
二审法院于9月18日开庭审理,并全程对35案进行网上直播。庭审中,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各方当事人均同意对该系列案进行调解,合议庭当庭组织调解,两级法院的承办法官分三组对刘某某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某等35户、茅河乡政府进行说理析法,在两级法院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刘某某当庭申请撤回对该系列案的上诉,张某某等35户也当庭与刘某某的妻子握手言和。二审合议庭评判后,当庭口头裁定准许刘某某撤回该35案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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