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话虽老套,但道理永不过时。对于那些因为酒驾、醉驾被处罚的驾驶人来说,本应该吸取教训,敬畏法律。可有些人偏偏执迷不悟,不思悔改,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名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摩托车驾驶员三次酒驾的案件。
原来,当日,名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酒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正在进行例行检查。然而,当摩托车驾驶员刘某被交警拦下接受例行检查时,他将摩托车停好后,首先是淡定从容地绕至摩托车另一边,随即突然扔下头盔,拔腿跑进了公路旁的小道。最终,名山交警将其抓获。
摩托车驾驶员刘某为什么看到交警跑那么快呢?据交警介绍,原来刘某当天存在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酒驾被抓。
这次已经是刘某第三次酒驾被交警挡获。最近一次,刘某因无证酒驾被拘留是在8月中旬,这才几个月的时间,刘某又因第三次酒驾又被挡获。据悉,刘某前后三次一共被拘留26天,罚款九千余元。
交警提醒,酒驾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饮酒驾驶一旦被查处,在交警信息平台上记录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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