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建平)3月12日,市森林公安局处理了一起违反政府公告、携带鞭炮纸钱上坟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的案件,违法行为人崔某被处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市森林公安局提醒,蚌埠市正处于森林防火期,春季山林比较干燥,林下可燃指数较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进入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林区使用明火,希望广大市民在林区文明祭祀,安全祭祀,不要把孝心变成了闹心。
家住禹会区马城镇一村庄的崔某,日前携带鞭炮纸钱上山上坟,在大洪山金鸡窝上山路口,被森林防火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向崔某告知,蚌埠市及禹会区都发布了森林防火广告,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防火区野外用火,祭祀物品集中在焚烧池或指定地点焚烧,严禁在林区内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等。执法人员说,眼下天干物燥,容易发生火灾,焚烧池就在旁边,劝崔某将纸钱鞭炮燃放后再上山扫墓。崔某仗着酒劲拒不听劝,不断辱骂执法人员,看到执法人员制止态度坚决,崔某又打电话叫几个亲戚来架势,继续与执法人员纠缠,后来崔某父亲又带人来闹事,崔某多次推搡执法人员并不断辱骂。市森林公安局在固定证据后,依法将崔某传唤。综合违法行为人供述、证人笔录、现场视频等证据,证实了崔某的违法行为,市森林公安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对违法行为人崔某处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
市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教导员宋寅说,蚌埠市东芦山、梅花山、燕山、大洪山、涂山、独山、黑虎山、小黄山等,都是森林防火区,在冬春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主要上山路口都有配备灭火器材的森林防火执法人员把守,劝阻上山烧纸上坟行为,并设置焚烧池、指定安全区域,专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并安排洒水车等以防万一。同时,山上还有护林员流动巡查,发现违法用火行为立即制止。宋寅说,春节、清明前上坟祭祖,缅怀先人,是对中华民族慎终追远优良传统的传承,但一定要遵纪守法、文明祭祀、安全祭祀,不要明知故犯,让孝心变成闹心。
新闻推荐
现场直击:村美游客感受村民热情17日上午9点过,来自成都的张先生一行,开着3辆小车来到芦山县龙门乡白伙新村。虽然天气寒冷,但他们一下车就被这里的特色景观吸引——沿着村口的百米实木步...
芦山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芦山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