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讯 6月19日—20日,由市委农工委主办的《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在四川农业大学雅安校区开班。课程结合实际案例,对《条例》进行专题解读,促进新村聚居点管理社区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社会化。
今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标志着雅安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制定出台。《条例》将于7月20日正式生效。
为期两天的培训中,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的专家对《条例》细则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市民政局派出专家,对“村规民约”的制定及执行进行培训;先进典型新村负责人分享做法和经验;市住建局、市治理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就《条例》贯彻落实责任工作进行培训。
《条例》如何抓落实,关键在人。来自全市230个新村聚居点自管委的负责人、《条例》贯彻新村聚居点示范试点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长等,共计270人参加培训会。他们在课堂上认真地做笔记,课后针对自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向专家请教,或是与先进典型新村负责人切磋。
两天的课程,让全市的自管委主任们有了管理新思路。
“用法律的方式进行约束,将提升村民在维护新村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职责方面的责任感、自觉性。”芦山县飞仙关镇凤凰新村自管委主任杨绍先认为,《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回答了新村聚居点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这几个具体的问题,以往工作中因为权限模棱两可产生的问题,纷纷迎刃而解。
通过培训学习《条例》,雨城区南郊乡余家村自管委主任罗玉虎底气十足。他表示,有信心带领村民们在未来三年,将这个市级示范新村建设为省级示范新村。
记者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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