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讯近日,记者从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汉源县一水产经营户因销售商品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
2月2日,汉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富林镇黎州大道群利综合市场内的“李记水产品经营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店冰柜内堆放的2袋“铁板鱿鱼串”无生产日期标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汉源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铁板鱿鱼串2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雅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记者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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