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法院提升打造后的温馨调解室
谈起已开展两年多的家事审判工作,宝兴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提起了家事法官今年上门化解的一起纠纷。
原告董某与妻子邓某婚后育有5个子女。2015年,邓某病逝,小儿子董某武及其妻子罗某芳在父亲董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取出父母此前共同的存款。此后因多次协商无果,父亲、姐姐、哥哥将董某武及其妻子罗某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支持退赔款项请求。
本着快审快结原则,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并联系双方确定了以调解方式解决该案的建议。此外,鉴于该案原告人数多,又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
3月5日,原被告双方在所在村委会进行调解,并邀村组干部协助见证。通过释法明理和反复沟通,原告自愿撤诉。同时,法官还结合老人独居情况,从修复亲情角度进行思想疏导,最终一并就老人赡养事宜达成协议,确定由小儿子董某武继承老人房屋,并负责赡养老人和老人身后事。至此,这起由继承引发的纠纷圆满化解,一家人终于冰释前嫌。
这是宝兴县法院认真贯彻家事审判方式和制度改革,切实有效推进该项工作的成功实践。
以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搭建联动合作平台为例,与宝兴县司法局联合成立县级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直接面向群众、贴近矛盾源头的一线调解功能;加强与家事纠纷联席会成员单位的联系,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宝兴县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形成了法院审理家事案件、妇联接受家暴救助、公安机关直接干预家庭暴力的,多机关、多部门支持的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
此外,宝兴县法院打造的专业化家事审判法庭,也为此助力。其间如设置温馨调解室、便民休息室、家事学习室、文化宣传墙,并融合家庭“和”文化元素,充分体现家事审判人文关怀特征;将家事审判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有机结合,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发挥智慧司法信息共享等,都为通过家事审判助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更有力支撑。
宝兴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还将通过加强家事审判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家事纠纷联席会议作用、探索构建防家暴保护机制,以及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更有力支持,进一步强化家事专业化审判等多个方面,切实有力提升家事审判工作在助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
雅安日报首席记者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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