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芳 杨棕贤)6月30日,宝兴县法院拘传被执行人汪某,决定对其司法拘留。汪某立即联系家人送来执行款,并向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承诺一定按和解协议履行。
2013年4月,汪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苟某之子苟小某死亡,苟某诉至宝兴法院,一审达成调解协议,但汪某并未如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催促被执行人汪某履行义务,但汪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最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汪某分期履行赔偿款。岂料,汪某仍长期躲避拒不履行。
今年6月30日,执行法官了解到汪某正在某地参加宴会,立即赶到现场,将汪某拘传至法院。汪某仍以负债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汪某这才意识到事件严重性,急忙承认错误并表示就算是借钱也要给付执行款。汪某立即联系家人,半小时后,其家人将5500元送到法院。
考虑到汪某已履行和解义务并悔过,苟某也谅解了汪某,执行法官决定解除对汪某的拘留措施。
宝兴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不讲诚信、丧失底线的“老赖”,法院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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