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开端)为推动领导班子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近日,宝兴县检察院建立了《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六小情形”情况说明制度(试行)》。
“六小情形”内容为:一般性司法行为不规范情形,即法律文书不规范、填报案卡出错、不按程序管理移送涉案财物等影响年度绩效考核的情形;一般性群众作风问题,即对信访群众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合理诉求被群众反映,不足以追究纪律责任的情形;一般性工作作风问题,即效率低下、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纪律涣散、多次违反单位考勤制度(含会议考勤)等影响干警形象、单位形象,不足以追究纪律责任的情形;一般性生活纪律作风问题,即发生与人矛盾纠纷、家庭矛盾纠纷等,影响干警和检察机关形象,不足以追究纪律责任的情形;一般性不廉洁言行,即在公众公共场合讲个人利益问题、多次向组织提出不符合纪规要求的意见建议、违反机关用水用电、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等,影响干警廉洁形象,不足以追究纪律责任的情形;一般性组织纪律问题,即不服从领导、拈轻怕重、推诿扯皮,隐瞒请假真实事由请假、批假,在公共场合议论案件讨论情况等,不足以追究纪律责任的情形。
该制度规定了“六小情形”的受理、核实、情况说明活动启动、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具有一定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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